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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来源: 更新时间:2015/3/19 10:26:1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学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国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市国资委机关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六)与企业内部管理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法律讲座、利用网上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在线学法、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其中,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律每年不得少于4次,专题法律讲座每年不得少于1次,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每年不得少于6次,在线学法不得少于24课时。

 四、参加学法活动的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范围:市国资委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国资局班子成员;各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五、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负责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的组织工作。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制定每年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定期对各县(市、区)国资局,各出资企业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六、各县(市、区)国资局、各出资企业应参照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年度学法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
  七、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性,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带头学法,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开展。